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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
3.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豫科〔2008〕11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政策问答
(一)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二)什么是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方式有哪些?
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来源方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独占许可是指在全球范围内技术接受方对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享有排他的使用权,在此期间内技术供应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该项技术。
(三)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答: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三、办理流程
(一)企业自我评价
(二)注册登记: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在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复审企业不须重新注册,用原密码或通过系统“找回密码”功能重新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三)准备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并打印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需要通过网络专用端口进行提交,纸质材料报书籍式装订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四)地方初审:由市科技部门联合市财政、税务部门对企业申报或复审申请书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由市科技局统一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申请书及推荐文件报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五)组织评审
(六)公示、备案、认定、颁发证书:公示15个工作日;国家备案时间须至少三周;备案批复后正式认定,颁发证书和铜牌。